关于开展大连市突出贡献专家和优秀专家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3浏览次数:3661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大连市突出贡献专家和优秀专家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开展大连市突出贡献专家和优秀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范围

1.市突出贡献专家评选数量不超过10从市尖端人才和在连两院院士中产生。

2.市优秀专家评选数量不超过90从市领军人才中产生。

、评选标准

1.市突出贡献专家评选标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已认定为我市尖端人才或是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奖者第1名优先考虑;从事领域符合我市数字经济、洁净能源、精细化工、海洋工程、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相关科研成果已实现在连转化,为我市重点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自主创新成果突破卡脖子和关键核心技术。

2.市优秀专家评选标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已认定为我市领军人才,为我市重点产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人才成果业绩为近五年所取得。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创新性和推广利用价值,创办科技企业或科研成果已实现在连转化;通过揭榜挂帅”“带土移植等机制组建创新团队,攻克卡脖子和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了我市产业共性技术难题。

2)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及一等奖获奖者前5名、二等奖获奖者3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省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

3)聚焦数字经济洁净能源、精细化工、海洋工程、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命安全重点产业领域,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开展产学研合作,在推进重点产业优化升级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4)在本行业本领域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作出较大业绩贡献,对本行业领域发展有较强的引领推动作用。

、材料上报

上报材料需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请于718日当天送至组织人事部40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szk@dlou.edu.cn邮箱。

1.推荐表和人选名册:《大连市突出贡献专家人选推荐表》、《大连市优秀专家人选推荐表》,《大连市突出贡献专家推荐人选名册》、《大连市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名册》统一按电子版格式填写、A4纸打印

2.相关证明材料:主要业绩贡献佐证材料电子版统一扫描成PDF格式。纸质版证明材料单独装订,不要与推荐表合并装订。

有关要求

请严格按照填表要求上报相关材料,我校及大连市将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上报标准材料将退回。

联系人:季奎    联系电话:13941197727

附件:附件1-5.rar

1.大连市突出贡献专家和优秀专家材料申报要求及填写说明

2.大连市突出贡献专家人选推荐表

3.大连市优秀专家人选推荐表

4.大连市突出贡献专家推荐人选名册

5.大连市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名册

 

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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