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7浏览次数:3850

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人才创新,根据《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大连市科技局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条件
    (一)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

1)支持对象为尖端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和“带土移植”重大团队。

2)团队由尖端人才、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成员数量一般不少于3人,团队带头人一般不超过60周岁,团队具有明确主攻方向和研发目标,核心成员在本行业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效。
    (二)中青年科技人才(杰出青年科技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青年科技之星)
    大连市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五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已形成稳定科研团队;

2. 曾主持完成市级以上科技项目。

 大连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其中,高校院所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及两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高校院所中与企业开展合作,服务我市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并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的人才。

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一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

二、支持政策

(一)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每年遴选支持20个左右尖端、领军人才团队和“带土移植”重大团队,每个人才团队享受最高50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项目实施周期3年。

(二)中青年科技人才。每年遴选支持20名左右杰出青年科技人才,每人享受10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项目实施周期3年;每年遴选支持40名左右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100名左右青年科技之星,每人分别享受30万元和1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项目实施周期2年。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对象填报。

申报人访问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申报(http://218.60.90.30/kjjpm),在线填写《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申报书》,并上传学位学历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1)、人才类型批文或证书复印件、前期研究成果等材料。申报平台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二)学校审核及公示。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实行限额推荐。若申报人数超过限额数量,学校将组织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

、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洁净能源与装备、生命安全、海洋科技与装备、化工与新材料及装备等重点产业领域方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签订技术合同等方式实现科技成果在连转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对于承担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项目的团队带头人、中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期申报并承担的人才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已承担过市人才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市人才项目中同类别及以下类别项目;
    2.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的;
    3.其他按照规避重复支持原则不得申报的项目; 

(三)申报人年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日。根据《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国科发才〔2021〕172号)文件精神,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两年。

(四)参照《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预算编制说明》(附件4)编制预算,项目预算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构成,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承担项目预算在直接费用外可设立间接费用。
电子版材料报送

申报人于10月20日17:00前将“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组织人事部师资科邮箱,申报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由团队负责人填写附件2

申报人发送材料后请加入微信群,方便后续及时沟通。

 


  联系人:罗一夫  季奎

联系电话:84763517 84762629

师资科邮箱:szk@dlou.edu.cn

 

附件1: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doc

附件2: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申报人员研究业绩一览表.xlsx

附件3: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申报平台操作指南.doc

附件4: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预算编制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