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272号)要求,现需采集在职专任教师参加企业、事业单位或生产一线实践培训和锻炼的情况,以及在职专任教师参加国内外进修、研修的情况。
本次采集分2021年1月-12月和2022年1月-8月两个时间段,须分阶段分别填报教师进修研修情况表和教师实践培训情况表,具体填报要求,详见附件填表说明。
请各教学单位于11月11日11:00前将“附件1-4”表格电子版发送至组织人事部师资科邮箱szk@dlou.edu.cn。
联 系 人:高健伟 季奎
联系电话:84763517 8476262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