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专项计划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性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含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2023年博士生招生总规模和国家计划之内。专项计划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心理学、管理学、国家安全学等相关专业。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
2、截至相应高校博士研究生报名之日,报考人员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省教育厅对各高校推荐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方可报名考试。省教育厅集中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至3月17日,过时不予补办。
三、报名提供材料
1、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三份);
2、申报人学位、学历证明(复印件);
3、专家推荐;
4、报名人员汇总表(附件3);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月28日11点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送至行政楼404房间,另将报考资格审查表电子版发送至szk@dlou.edu.cn。
联系人:高健伟 联系电话:84763517
组织人事部
2023年2月8日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pdf
2、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