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08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不断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融合发展,根据关于开展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一线教学科研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4.在教育教学及相关研究领域有丰硕的科研成果,以下六项要求中至少符合三项:

1)主持并完成过1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在内的科研课题;

2)近五年来以第一或独立作者身份在C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发表3篇以上论文;

3)牵头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励,或以前五名身份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奖励;

4)近五年来的教育决策咨询报告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

5)近五年来以第一或独立作者身份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理论文章1篇;

6)取得其他高水平研究成果。

三、申报专项课题

对中青年骨干采取以研代训方式进行培养,设立中青年骨干专项课题。申报者填写《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见附件1)和《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匿名)》(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四、报送要求

1.学校将对申报进行遴选择优排序,公示无异议后,向上级统一报送;

2.申报者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5年内不能申报省教科规划的所有项目,同时追究相关单位管理责任;

3.申请者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一式一份;《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匿名申请·评审表》一式三份;实名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4.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佐证材料须为PDF形式)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jsjxfzzx@dlou.edu.cn

5.报送时间:2024年10月12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邵婧怡  电话:84763033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docx

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及专项课题匿名申请·评审表.docx

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