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不断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融合发展,根据《关于开展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一线教学科研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4.在教育教学及相关研究领域有丰硕的科研成果,以下六项要求中至少符合三项:
(1)主持并完成过1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在内的科研课题;
(2)近五年来以第一或独立作者身份在C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发表3篇以上论文;
(3)牵头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励,或以前五名身份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奖励;
(4)近五年来的教育决策咨询报告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
(5)近五年来以第一或独立作者身份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理论文章1篇;
(6)取得其他高水平研究成果。
三、申报专项课题
对中青年骨干采取以研代训方式进行培养,设立中青年骨干专项课题。申报者填写《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见附件1)和《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匿名)》(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四、报送要求
1.学校将对申报者选进行遴选并择优排序,经公示无异议后,向上级统一报送;
2.申报者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5年内不能申报省教科规划的所有项目,同时追究相关单位管理责任;
3.申请者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一式一份;《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匿名申请·评审表》一式三份;实名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4.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佐证材料须为PDF形式)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jsjxfzzx@dlou.edu.cn;
5.报送时间:2024年10月1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邵婧怡 电话:84763033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docx
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及专项课题匿名申请·评审表.docx
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