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5浏览次数:61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人选推荐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农业农村部办公厅通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人选申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的申报对象应为服务我省“三农”事业的农业科技工作者,并满足《农业农村部办公厅通知》中“评选范围”“评选条件”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申报人成果权属有争议,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申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获得过中华农业英才奖的人员等不在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渠道

申报人应当按照管理权限,通过单位各部门进行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单位各部门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择优申报。

(二)申报人数

单位各部门限报1人。各申报单位报送的候选人应当向优秀中青年专家、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并作出重大贡献的农业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申报程序

请各单位部门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动员申报工作,对申报人及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择优向学校报送候选人。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书》,提供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在推荐书“推荐候选人签字”处亲笔签名,并向其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申报人所在单位组织对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集体研究提出初步人选

3.申报单位负责汇总申报人推荐书、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相关部门意见材料、《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推荐候选人信息表》等,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申报人选。

四、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正式申报意见1份,内容应包括申报情况、审核情况、评定情况、确定候选人等。申报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2.《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2)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申报人须签名,并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

3.《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推荐候选人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见附件3)一式2份,A3纸单面打印。请按照要求的格式规范填写,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申报材料要求不涉密,如果涉密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附说明并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及申报单位公章。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加强申报材料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相关工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确保工作实效。请于20251230日15:00前将附件3、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分别报送。对于申报内容不实、材料不全或滞后报送的将不纳入本次推荐范围。

联系人:田老师  行政楼410  0411-84763517   rcgz@dlou.edu.cn

 

 

大连海洋大学人事处

2025年12月25

 

附件: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3.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书

4.第八届中华农业英才奖推荐候选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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