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师:
根据《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以及《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2024年修订)》(大委人才办发〔2024〕13号)、《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4年修订)》(大委人才办发〔2024〕12号),现就开展我校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详见附件:
1.《关于印发<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大委人才办发〔2024〕13号)(附件1)
2.《关于印发<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4年修订)>的通知》(大委人才办发〔2024〕12号)(附件2)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个人对照《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4年修订)》(附件2),填报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二)学校审定并公示
人事处审核申请材料,并报请校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后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大连市审核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将认定材料报大连市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最终认定结果以大连市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为准。
三、申报材料
(一)【纸质版+word电子版】
《大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3)或《大连市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格式勿改动,按样例填写,申请人需签字),同时提交可编辑word电子版;
(二)【纸质版+PDF电子版】
与申请认定层次对应的荣誉贡献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方式为“人才类别-姓名”,如“青年才俊-张三”):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2.与申请认定层次对应的荣誉贡献凭证
(注:若以在“国家第一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第二批‘双一流’建设学科和QS、US News、泰晤士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名、中国科学院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申报青年才俊,须提供毕业当年取得博士学位时学校或学科排名截图;若以在“国家学科评估A类学科(A+、A等级)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申报青年才俊,须提供距离毕业当年最近一次国家学科评估A类学科截图)。
(三)【excel电子版】
引进人才填写《大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附件4),本地人才填写《大连市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情况备案表》(附件6)。
材料提交方式:请携带荣誉凭证或证明材料原件到人事处人才工作科(行政楼410)现场审核,同时上交纸质版材料。所有电子版材料(材料一+材料二+材料三)请打包发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科邮箱:rcgz@dlou.edu.cn。
四、申报时间:此次集中申报截至2026年2月1日15时。
五、申报相关要求
(一)获得国外奖项的,需同时提供获奖证明原件、翻译件及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各类奖项荣誉的确定,以奖状、奖章、证书、正式文件等为准,公示信息不作为认定依据。所获奖项荣誉时间、名次等的确定,以授奖单位官方信息为准,其他单位或形式信息不作为认定依据。涉密奖项应注意信息保密,由所在单位进行脱密处理后申报。
(三)青年才俊类申报者若使用学校/学科排名条件,须提供相应截图,如所在学校符合多个条件只需提供一个截图即可;如申报材料有非中文的,还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需通过专门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并附上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
(四)在安家费保障期内,因个人原因工作变动离连的,须返还已发放的安家费。
(五)相关查询网址
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网址(查询毕业当年的学校排名):
https://www.shanghairanking.cn/rankings/arwu/2022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大连市相关政策文件为准。
联系人:任梦圆
联系电话:84763235
人事处
2026年1月28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