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系主任、副主任设置及岗位职责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27浏览次数:10


一、系主任、副主任设置

1.系主任副主任配备指数原则上为专业数乘以2+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乘以1人。如海洋系有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三个专业及渔业发展一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设主任1人、副主任6人。

2.主任兼任其中一个专业的负责人,系有多个专业的另外专业负责人由其中1名副主任兼任。海洋系:海洋科学专业设主任(专业负责人)1人、副主任1人;海洋技术专业设副主任(专业负责人)1人、副主任1人;海洋资源与环境专业设副主任(专业负责人)1人、副主任1人;渔业发展一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设副主任1人。

、岗位要求

(一)系主任副主任(专业负责人)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3.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科专业发展动态,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

4.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5.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够全身心投入系管理工作。

(二)副主任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博士学位且在教学科研岗位上表现良好。

3.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科专业发展动态,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4.具有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教学水平,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5.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配合系主任副主任开展工作。

岗位职责

(一)系主任

主持全系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系专业建设、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科研、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班导师工作等。

(二)副主任(专业负责人)

组织实施专业建设、科研、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班导师工作等。

(三)副主任

协助主任、副主任(专业负责人)组织实施专业建设,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科研、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