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07浏览次数:26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者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在职在岗,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请有意向报名的老师填写《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报送至所在单位。

(二)单位审查推荐。各单位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任职年限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并经学院(部)党政联席会会议或部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学校资格复审。申报人需经相应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推荐后,将相应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三、报送材料

1.《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原件一式4份。

2.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学院(部)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或部门会议记录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请于5月11日-5月12日工作时间内报送至行政楼410室。

联系人:田源  0411-84763517  15840969155

 

附件:

附件1: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x

 

人事处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