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办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6〕41号)精神,现就我校2026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办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我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办工作于6月10日-6月16日工作日9:00-11:00,14:00-16:00集中受理一次,逾期不予受理。
二、所需材料
适用于档案中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但教师资格证书丢失的老师:
1.持证人本人书面补办申请(手写、打印均可,需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档案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行政楼410室。
联系人:田源84763517
附件:
人事处
2026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