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科协人才奖项和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03浏览次数:11

各有关单位:

省科协承担全国创新争先奖、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辽宁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辽宁省学术头雁资助、辽宁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等人才举荐、表彰奖励和决策咨询等工作。为服务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提升人才评价和项目评审质量,现开展推荐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和决策咨询专家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标准

(一)政治标准

热爱祖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学风道德

积极践行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坚持“四个面向”,精益求精、崇尚质量、追求卓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科研伦理,作风严谨、品行端正、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能力水平

1.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敏锐的洞察力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2.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

1)作为负责人,承担过省财政或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

2)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国家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五名完成人,二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省级一等奖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的前两名完成人,三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3)辽宁省学术头雁、辽宁杰出科技青年奖(或辽宁青年科技奖)、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获得者,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得者,获得资助出版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的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

4)曾担任中国科协代表、省科协全委会委员及以上职务。

5)曾担任省级学会理事及以上职务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担任市级科协常务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职务,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组织担任高级职务,或在重要学术期刊任职并作出突出贡献,或为国际(国家、地方)标准的主要完成人。

6)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7)积极投身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人文交流、科技咨询服务等科协重点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8)集团级企业的科技负责人。

9)拥有多项重要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的科技工作者。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2.长期在科研一线工作,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时间和能力。

二、决策咨询专家标准

(一)政治标准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能够旗帜鲜明讲政治,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能力水平

1.具有咨询研究经验,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得到同行的认可;

2.热心和熟悉决策咨询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决策咨询工作;

3.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高威望和广泛影响力,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判断能力、跨学科领域理解能力;

4.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够带领团队协同作战,能引领同行科技工作者及所在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展决策咨询工作。

、有关事项

(一)严格推荐标准

推荐工作应坚持政治标准、学风道德、学术水平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把入口关。推荐单位应事先征得专家本人及其所在单位的同意,方可推荐。推荐单位和专家应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所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对于信息提交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拓宽渠道举才荐才

注重推荐重点实验室、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科技力量中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负责人、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统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布局,注重产业发展方向。优先推荐长期工作在科研一线的专家。

、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省科协将按程序对专家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专家进入“省科协科技人才评审专家库”和“省科协决策咨询专家库”。入库专家享有如下权利、履行如下义务:

(一)权利

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参与省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和决策咨询等工作。按规定获取与工作相关的材料,获取劳务报酬等。

(二)义务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严格履行回避要求,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不得委托他人代评等。

、推荐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根据专家标准,请有意向报名的专家填写《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决策咨询专家推荐表》附件2,报送至所在单位。申报人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申报资格。

(二)单位审查推荐。各单位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并在《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汇总表》附件3)《决策咨询专家汇总表》(附件4相应区域党政负责人联签(加盖单位党组织和行政公章),报送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无推荐名额要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兼任管理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专业技术工作所在单位进行推荐。

(三)学校资格复审。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汇总各单位推荐信息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复审,报送学校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

、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专家信息核对、更新与推荐工作;

2.严格把关申报材料,确保信息真实有效,杜绝虚报、漏报、错报

3.请各单位于2026年8月17星期一15:00前将专家推荐表(专家签字的扫描件Pdf版)和专家推荐汇总表(学院盖章的扫描件Pdf版Excel电子版各一份)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田源  84763517  15840969155 szk@dlou.edu.cn

 

附件

1.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推荐表

2.决策咨询专家推荐表

3.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汇总表

4.决策咨询专家汇总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