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28浏览次数:10


各单位(部门):

根据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6〕7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上报名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申请人应当是在我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纳入学校教师管理,已承担或按教学计划安排即将承担教学任务人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有高校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

5.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

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参加辽宁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学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6.教育教学能力

申请人应当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参加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高校专任辅导员、组织员申请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任教学科应为思想政治教育,其余申请人申请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任教学科须与提交的合格学历专业名称一致。网上填报时,如检索不到与所学专业匹配的任教学科,可选择相近或相关学科填报。

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其中辅导员岗位须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以及具有高校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以免于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网上报名程序

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11月3日-11月9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说明》《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新版)》详见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师资队伍”。

四、报送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PDF版、纸质版各1份(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A4纸单面单页打印)。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180元。

(测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每人收取180元,不参加人员无需缴费)。

3.其他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将正反两面印在一页内)。

(2)《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3)网上填报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近一学年教师课程表(若暂无教学任务人员,需所在部门提供教学计划安排说明)。

请申报人员于11月3日-11月10日工作日9:00-11:00,14:00-16:00间将申报材料(按报送材料顺序)报送至行政楼410室。

联系人:田源 84763517



人事处

2026年10月28日